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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考加分高校区别对待

西藏考生加分项目多

据了解,教育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西藏的加分政策

除了和其它省份类似的情况外,还有特殊的政策: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加10分;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乡镇基层单位)任教10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工作的正式教师或从该岗位退休的教师子女,以及在县及县以下中小学代课截至2006年底满3年的代课教师考生,加10分;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加20分(执行少数民族录取分数线);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照顾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照顾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投档但不一定加分划分专业区教育厅考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投档与录取后的专业分配是分别由招办和高校分别行使的,招办只负责给考生加分投档,而高校决定录取后是否按加分后成绩分配专业。对于考生加分政策,不同的高校在执行过程中有着不同的标准,比如某些学校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就是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而有些高校虽然承认加分提档,但有条件限制:“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以实考分录取考生报考专业”,也就是说,考生得到的只是分数相同情况下的优先录取权。需要提醒广大考生的是,对于各地的加分政策,招生高校执行和操作标准是不统一的,有的高校规定,加分后可投档,但专业要按原始分排序,只是在分数相同情况下,才获得优先录取;有的则规定,加分后可投档,专业也按加分排序。因此,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具体填报学校志愿前,必须仔细阅读目标高校的招生简章,确认该校是否承认你得到的加分,充分享受和利用加分政策,增大录取几率。 (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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